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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[H] 祸乱朝纲的贵妃(43)

祸乱朝纲的贵妃(43)

    阴天,无端起了很大的风,庭中的梅树枝叶舒展,苍翠茂盛。
    偌大空荡的屋内,清廖简单,司庭静静站在屋里,半晌抬手,将头顶的白金冠摘了下来,黑发披泄,他脱下了华美的长靴,只着白袜向书房走去。
    当今朝野无人不知新任丞相,运筹帷幄远见卓识深得陛下宠信,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官,令人咬牙切齿的坏了良心的巨贪,他为了敛财买卖官爵,私吞赈灾银,指鹿为马,枉顾王法……永正帝近年无心政事,内阁六部一概事宜几乎都要经过司相的手。
    借由职务之便,无人知晓他究竟贪没了多少财宝,却可以穷尽一切夸张的词汇描述他私库的富有。
    但若这位权势滔天的奸臣的卧室被他们看见,恐怕不敢置信,几张黑色的椅子,简单的卧床,不算厚实的床褥,唯有一张书案极大,堆着一沓纸张,笔砚未干。
    司庭静静地垂着眸,将墨磨开,提笔蘸下,舒展凌厉,却又极具规章的字迹在他笔下蜿蜒泄出。
    他本就是个简单的性子,物质欲很轻,穿的是沾灰的布靴,还是金丝镶玉的绸靴,对他来说,并没有什么区别,戴的是木冠,还是金玉冠,亦无甚追求。
    喜爱穿稠靴的是谢岑丘,爱用金玉冠的是谢岑丘,字迹飘逸无拘无束的,也是那没见过面,英年早逝的谢岑丘。
    可是,他活生生的司庭,无论是一无所有的编修,还是权倾朝野的司丞相,都比不过一个死人。
    宣纸上字迹越发潦草,像是男人抑制不住的怨愤,就连清新俊逸的面容也微微冷凝。
    他从一介草民连中叁元来到这长安城,从小小翰林院编修进入礼部,从礼部进入吏部,最后统领吏户礼兵刑六部,而今官拜一国丞相,将内阁也一并握在手中。
    在旁人眼中,他锋芒毕露心机深沉,才干惊人,仿若天命降下他来辅佐大梁的社稷。
    可这四年来,他从未安稳睡过一夜。初时为了达到她的要求,为了能够拥有庇佑她,保护她的能力,他殚精竭虑夙兴夜寐,只为向上爬,掌握更多的权势。
    后来,在一场吏部谈事的宴会上,有一个男人,他不记得他叫什么了,也许是为了谄媚逢迎,那个男人夸赞他,说长安寂寞,自谢门殷风公子死后,便再无男子可称风流人物,而今有司尚书这等才貌双全智谋超绝的能人,长安男子才有榜样!
    他们便都开始叫他长安第一公子,京都如日月和煦风雅的官人……
    那些溢美之词他都没记住,但他记住了一个人,谢殷风。
    那是谢春晓的小叔叔,教养她长大的长辈。
    也许她根本不记得了。
    在司庭与她初次的那一夜,她濒临巅峰时,紧紧地抱着他,叫他,“殷风。”
    他掩下心中的震颤,问他们,那位殷风公子是何人?
    他们说,那是曾经的长安第一公子,大梁最具风仪的文士,国公府最潇洒清逸的谢叁公子,六艺无所不善无所不通,交友遍天下,是第一的文雅客。
    他们又说,司尚书风貌仪度清新爽逸,俊美不凡,如今的长安第一公子,当该是他。
    他面上笑意依旧温然,手中却几乎没有握住酒盏……
    最后一笔撇落下,笔终墨干,干涸的墨痕在纸上划过,力透纸背像是刻下的刀痕。
    后来京中便开始流传他的名声,昔日冠在谢岑丘头上的称谓头衔,尽数冠上了他的姓,仿若他就是第二个谢岑丘。
    长安第一公子?司庭纤长的睫毛轻扇,唇角勾起了一丝讽刺的笑意,他哪里是什么长安公子?
    司庭的老家在一个水多的乡城,有时地图官笔误,可能就会将那个小地方给漏了。
    他生长在那个偏僻的,落后的,鸡犬相闻,船只交错的小地方,一身都是那里的山水给予他的气质,若说谢岑丘是名园松下风,司庭便是山野林中湖,恬然安静,携着朴素的行囊,一颗赤子之心,踏入这繁华长安。
    司庭丢了笔,静静坐在椅子上,看着那副字。
    “净莲,你看这首词。”
    “前朝竟有人写了一首词,竟叫春庭雪,恰好迎了我们初遇那天。当初你在雪中折梅的模样,净莲,我这辈子也无法忘记。”
    “净莲,你竟愿意帮我?净莲,这宫内,这长安城中,只有你是懂我的。”
    “净莲,为何我这时才得遇见你,若能早些遇见你,那该多好。”
    “净莲,恭喜你进入礼部。净莲,你今夜悄悄来我宫中,在侧门池月会接应你,我为你庆祝一番好不好?”
    “净莲,我中了满楼香。你不要忠于陆慈了,我恨他,他毁了我,他将我彻彻底底地毁了。你不知道,我在痛苦里挣扎了多久,净莲,净莲……我心悦你。”
    “净莲,你真美,性子又像是水一般温顺。好想与你一辈子厮守……”
    “净莲啊净莲,我的净莲,你为我做了这么多,这辈子我都不会亏待你。”
    “净莲,这世上再没人如你一般待我好,晓晓儿定一生相报……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“司庭,你如今的模样像是妒妇。难看极了。”
    回忆戛然而止,男人垂着头,黑发如瀑掩盖着他的神情,他缓缓看向自己的双手。
    这双手从前拿过书,拿过笔,拿过木匠的刻刀,拿过船桨,拿过皂角……而如今,不过四年,他学着拿起刀,拿起弓箭,初次杀人,二次杀人,再叁再四,后来便用计谋杀人于无形,无论他洗了多少次,都有褪不去的血腥气。
    可若问后悔吗?
    却是不悔的。
    如若不一步,一步,一步地爬上来。
    他一介乡城千里迢迢来到长安的蝼蚁,怎能站到贵妃娘娘的身边呢?
    他自嘲地笑了笑,没人知道,在听到有人骂他们奸臣妖妃时,他是开心的。他的爱慕与情意,是永远见不得光的觊觎,而在光天化日竟有人将他们的名姓并列,他诡异地兴奋起来。
    谢春晓,司庭。
    春庭雪不是什么好词,无病呻吟无聊得很,但文采斐然的状元郎却一遍遍写了叁年多,只因那个词名,从她口中念出,真是好听,仿若他们前世今生命定了一般……
    已经走到这一步了,即便再艰难,即便她变了心,司庭也不愿意放手。
    他知道她冷漠傲慢,喜好骄奢,懒散娇气,自私又软弱,贪婪不聪明。可,那年梅下初遇,心动的不止是她,那年长安城夜游,她凑在他耳边叫他净莲公子,她说与他一见如故……抚春殿关上门,他与她同吃同住举案齐眉,仿佛一对寻常的夫妻……
    她是他惟独钟情的人。他知道她全部的缺点,她的残忍与冷漠他也一并接受,他守候她的阴晴圆缺,他爱她,不仅是漂亮的皮囊,连同复杂的灵魂。
    他像是一面湖,尽数接纳她,贪婪地、温柔地想要将她吞没,独自留存。
    可她却厌弃了他。
    司庭怎能放手……怎肯放手?他是想要她一辈子,长相厮守的。
    那一夜,阴了叁日的天终于落下凉雨,年轻温和的司相与夜色相对,一夜未眠。
    (司庭不知道春晓从未对他心动过,他所有心潮澎湃的时刻,她都波澜不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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